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和调整2023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来源和投向
(一)资金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4〕30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24〕24号)分配安定区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7299万元,2023年财政帮扶资金结余2.610201万元(高峰乡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基础配套项目结余资金),共计7301.610201万元。
(二)资金投向。根据国家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指标和《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定西市安定区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结合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项目入库情况,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开发、生态建设、劳务协作、基础设施、残疾人帮扶、人才支援等项目建设。
二、项目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产业开发项目(安排项目9个,资金4437.1271万元)
1.定西市安定区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项目(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引水上山)建设项目—万亩马铃薯高标准示范田灌溉项目)。安排资金1224万元,为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项目配套建设Φ327mm提水钢管2263米、闸阀井2座、镇墩20座、截水环89座;建设1000立方米出水池2座、400立方米稳压池9座、200立方米稳压池2座;建设Φ200输水管道20公里,助推全区马铃薯高产增效,带动群众增收。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
2.定西市安定区设施蔬菜大棚示范项目(二期工程)。安排资金730万元,按照“产权到村、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建设单层连体温室3584平方米,恒温库480平方米,肥料及基质仓储库房480平方米;建设水肥一体化系统、蓄水池及过滤系统、智慧控制及供热补温系统,配套水、电、道路、排水渠、泄洪渠修筑系等配套设施,促进全区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带动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群众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
3.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现代种业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安排资金320万元,为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配套建设10000立方米调蓄水池1座、铺设安装U型成品排水渠25000米、采购安装恒温库制冷压缩机设备1套,助推示范园增产增效,带动群众增收。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
4.安定区鲁家沟镇绿色循环综合农业产业园升级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按照“产权到村、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1000立方米沼液池1座,助推示范园增产增效,提升产业园经济效益,带动群众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农投公司负责实施。
5.定西市安定区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基地大岔至御风公路S209至大岔村址段道路建设工程。安排资金645.1271万元,硬化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基地(大岔至御风公路S209至大岔村址段)道路 11.62千米,解决群众农产品运输难的问题。该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6.2024年马铃薯基地建设补贴项目。安排资金670万元,依托全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方式,建设规模500亩以上马铃薯种薯标准化基地2万亩、商品薯种植基地8万亩,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打造集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栽培、机械化耕作、产业化管理的高水平核心示范基地。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实施。
7.引进落地企业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21万元,按照“产权到村、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对引进的东部企业通过资金撬动的方式,推动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增收。该项目由区商务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区直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8.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硬化团结镇小山村阴坡庄社至香泉镇关门口产业道路6公里;200万元用于硬化葛家岔镇黑营村黑营曲至刘仁豁岘产业道路4公里。有效解决群众马铃薯、玉米、高原夏菜等农业生产行路难和农产品运输难问题。该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监管和验收,团结镇、葛家岔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9.西巩驿麻花沟供水管道改建工程。安排资金47万元,新埋设西巩驿麻花沟供水工程管径114.3mm无缝钢管渡管36米,改建0.8MpDn110mm的PE管长68米,并配套管道、挡土墙、检查井、渡管、护坡等工程,有效解决西巩驿镇中驿村产业园供水问题。该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监管和验收,西巩驿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生态建设项目(安排项目1个,资金1000万元)
10.“青岛生态林”建设项目(四期)。安排资金1000万元,在安定区城区东山和西山面山建设东西部协作青岛·定西生态林2500亩,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带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吸纳周边劳动力就近务工。该项目由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三)劳务协作项目(安排项目4个,资金569.8729万元)
1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安排资金164万元,对全区已安置的1168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落实考勤签到和绩效补贴制度,按照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该项目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12.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突出劳务品牌建设,选择就业市场前景好、增收效果明显的养老护理员等热门工种,对有培训意愿的安定籍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增收,其中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不少于200人。该项目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13.劳务输转就业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20.7729万元,对劳务中介机构参与组织农村劳动力在青岛市、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省内区外、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在青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安定籍农村劳动力给予1000元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对稳定就业3个月、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别再给予1000元、2000元稳岗补贴。对青岛市帮助安定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省内区外、第三地(除甘肃省和青岛市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分别给予300元、6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该项目由区劳务办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14.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项目。安排资金35.1万元,对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年度就地就近吸纳安定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该项目由区劳务办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项目5个,资金1019.610201万元)
15.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52.610201万元,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完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示范村群众生活品质。其中安排资金302.610201万元,在巉口镇山海新村实施搬迁户外墙保温1.15万平方米,维修漏水楼面3967平方米、自来水主管道管网833米;安排资金100万元,硬化宁远镇闯家岔村巷道6000平方米,拆除残垣断壁600米、破旧房屋圈舍12处,清理清运柴草垃圾、土方3200立方米,采购砂石500方、水泥36吨、水泥预制块240块、水泥预制砖2000块,购置塑料垃圾桶100个、钩壁式移动垃圾仓10个;安排资金100万元,硬化香泉镇西寨村水泥路面2656.5平方米,铺设渗水砖538平方米,田埂加固158.4立方米,新建排水边沟114米,安装钢筋混凝土预制块1595米,水泥预制块两侧抹面加固、载植小石子177平方米,购置青红砖19776块,道路两旁防尘带铺设石子路365平方米,栽植石头树窝519米,S227线交通主干道安装安全指示牌980个,道路沿线购置蔬菜产业标识3套;安排资金50万元,硬化西巩驿镇南河村巷道3400平方米。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巉口镇、香泉镇、西巩驿镇、宁远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6.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按照“村庄美、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的要求大力推进内官营镇林川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硬化巷道6700平方米,清理垃圾柴草和生产废弃物2500方,采购水泥预制块1400块、砂石100方、水泥40吨,对村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探索乡村振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内官营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7.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新建内官营镇清溪村、凤翔镇南廿铺村、鲁家沟小岔口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各1处(324.3平方米/处)。该项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18.石峡湾乡石峡湾村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57万元,在石峡湾乡石峡湾村安置点埋设 DN600 双壁波纹排水管320米,新建5.0*6.0*1.5米集水井1座、1.5*1.5*3.0米钢筋混凝土消力池3座、2.5米高拦水墙20米,平整沟壑土方 12500立方米,维修盖板20米,新建柳木编织挡墙194米,解决安置点排水问题,保障安置点群众的财产安全。该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石峡湾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9.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安排资金160万元,其中安排资金30万元,拆除清运凤翔镇北廿里铺村废弃物760立方米、拆除废旧房屋及彩钢房2100平方米、残垣断壁210米约300立方米;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拆除清运凤翔镇永定村废弃物10568立方米,拆除废旧房屋及彩钢房1560平方米、残垣断壁87米约1206立方米;安排资金40万元,整治维修巉口镇巉口村、三十里铺村沿线破旧墙体2500平方米,整治沿线打谷场3处,清理废弃物4500立方米,拆除三十里铺窝窝店社废弃烟囱1处、沿线破旧废弃窝棚8处;安排资金30万元,整治维修巉口镇东川村、北川村沿线破旧墙体1500平方米,整治沿线打谷场1处,清理废弃物1500立方米,拆除沿线破旧废弃窝棚7处,彩钢棚5处;安排资金20万元,清运香泉镇马莲村废弃物800立方米,清理废旧柴草垛8处,改造提升农户破旧围墙76米、破旧房屋顶及圈舍20平方米,维修改造肖家豁岘至村部排水渠500米、新建排水渠300米,硬化到户巷道450平方米。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凤翔镇、巉口镇、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五)残疾人帮扶项目(安排项目1个,资金40万元)
20.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根据残疾人生活无障碍要求,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扶持80户持证残疾户实施无障碍改造,改善居家生活条件。该项目由区残联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六)人才支援项目(安排项目2个,资金70万元)
21.党政干部培训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在青岛市举办党政干部培训班,培训党政干部100人,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理论素养、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该项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22.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组织培训农业、畜牧、林业、水利、乡村文化等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40名,提高乡村振兴人才综合素质,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该项目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七)其他项目(安排项目3个,资金165万元)
23.东西部协作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对2024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编制、实施、项目资金使用及后续资产管理进行跟踪服务。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24.防返贫保险项目。安排资金105万元,在全区范围内,对“三类户”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可能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进行投保。该项目由区财政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25.农村中小学课桌椅装备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更新全区15所农村学校课桌椅,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该项目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公告公示、督导检查、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计划落实项目、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限完成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协作项目高质量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脱贫户审核;项目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管、绩效管理、资金报账、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扶持对象确定、人员组织、项目落地。
(三)细化实施方案。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资金计划,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范围、扶持或建设标准、资金额度、程序步骤、保障措施、资产管理、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内容,确保项目有序顺利实施,并将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达不到公开招投标数额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资金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区财政局合规性审查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项目启动后,按种养业项目80%、工程类项目30%的限额预拨资金,到户到人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农户“一卡通”账户,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项目直接支付到中标单位或供货方。
(五)积极吸纳就近务工。对于建设类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最大限度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户和防贫监测“三类”人口、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地务工增收。
(六)强化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督机制,确保帮扶资金安全规范合理使用。同时,由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乡镇共同承担项目报账、村户确定以及公告公示等项目档案资料的审查、整理和存档,并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加强公告公示。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要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不少于10天)、监督方式(必须包含12345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运用乡村信息公开栏、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众号等有效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项目完成后,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固定式标志牌,对项目实施情况予以长期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要精心谋划部署,强化工作举措,靠实各方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协调管理工作会议制度,采取周分析、月调度、季考评的办法,及时解决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帮扶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和调整2023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
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和调整2023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定西市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