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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发布日期:2017-09-14

土地面积

2009 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安定区总流域面积为364592.38 公顷,其中耕地162356.30 公顷(水浇地 7231.79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45%;川旱地10679.07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58%;旱地梯田 68275.82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2.05%;坡旱地 76169.62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6.92%。),占总流域面积的44.53%;园地18.94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0.01%;林地77032.91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21.12%;草地77610.30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21.2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133.49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3.88%;交通运输用地7290.23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1.9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87.68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0.85%;其他土地23062.53公顷,占总流域面积的6.33%

农用地等别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和《甘肃省农用地分等技术规定》确定的技术规范、方法及指标和参数体系,安定区通过对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水平、土地经济价值的逐项评估,综合评定出农用地等别。等别数值越大,农用地质量越高。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 自然质量等别反映农用地自然属性的空间变化规律,由于安定区地处陇中黄土丘陵区,农用地的自然质量处于较低水平,自然质量等别分为4-12等,其中,4等地最多,面积46921.71公顷,占全区分等面积的28.90%,主要分布在石峡湾乡、宁远镇、内官营镇;10等地最少,面积11.22公顷,占全区分等面积的O.Ol%,主要集中在内官营镇。

农用地利用等别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经过土地利用状况的修订,得出利用等别结果,反映了农用地利用情况的空间分布规律。利用等别分为1-6等,其中,2等地最多,面积126240.72公顷,占全区分等面积的77.76%,主要分布在李家堡滇、宁远镇、西巩驿镇;5等地最少,面积127.95公顷,占全区分等面积的0.08%,主要分布在凤翔镇、内官营镇。 

农用地等别 农用地等别划分结果反映了农用地等别的空间变化规律。等别分为1-4等,其中,1等地最多,面积142653.04公顷,占全区分等面积的87.87%,主要分布在口镇、李家堡镇、内官营镇;面积较小的为3等地,共36.2公顷,占全区分等面积的0.02%,主要集中在团结镇、香泉镇。

责任编辑: 马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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